金吾财讯 | 国家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及税务总局联合公布,自港澳进境年满18周岁的内地居民旅客,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,总值在12,000元人民币(下同)或以下予以免税放行,同时维持在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额度3,000元,合计总免税额度为15,000元。
新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新恒生,先行在罗湖、福田、深圳湾、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、拱北、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实施;自2024年8月1日起,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,横琴“一线”口岸除外。